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包(参)扶单位脱贫攻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县群团单位,驻略各单位:
按照《略阳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略办发〔2017〕53号)规定,现将做好包(参)扶单位脱贫攻坚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6月23日至6月25日。
二、考核对象
包扶单位、参扶单位、结对帮扶干部。
三、考核重点
(一)包扶单位考核内容包括精准帮扶、减贫成效、群众满意度、镇(街道办)评价四个方面。
(二)参扶单位考核内容包括精准帮扶、减贫成效、群众满意度、镇(街道办)评价四个方面。
(三)结对帮扶干部考核内容包括结对帮扶、精准帮扶、帮
扶干部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评价四个方面。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略阳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略办发〔2017〕53号)。群众满意度评价引用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
四、考核组织实施
包(参)扶单位脱贫攻坚考核工作由各镇办负责与联镇牵头单位成立考核组,制定具体考核实施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原则上包扶单位考核分值不得高于该镇(街道办)牵头部门考核分值,参扶单位考核分值不得高于参扶村包扶单位考核分值,每个镇(街道办)辖区内的包(参)扶单位考核结果不得雷同。结对帮扶干部的考核由镇(街道办)和各派出单位负责。
五、结果运用
1.包(参)扶单位优秀名额各按照10%的比例评选,镇办辖区内包扶单位少于4个的,与参扶单位合并评定优秀。
2.包(参)扶单位考核结果按照《略阳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略办发〔2017〕53号)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并由县脱贫办按照程序送县考核办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3.结对帮扶干部考核结果由镇办直接反馈干部所在单位,作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拟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相关要求
1.各镇办党委书记对考核工作负总责,本着务实、从简、考实、考严的原则组织好考核工作。
2.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考核结果应在镇办进行公示。
3.各镇办要在6月25日前将包(参)扶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送县脱贫办督查考核组。(联系人:苟凯钧,电话:2998511,QQ:731126467)
4.各联镇牵头部门考核得分目前未审定,各镇办按100分对帮参扶单位进行打分,待牵头部门考核结果明确后县脱贫办将按照比例进行折算。
附件:2019年度xx镇脱贫攻坚工作包(参)扶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
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