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等
脱贫措施开展核实标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及时完善补正省大数据平台帮扶措施信息,省脱贫办拟于5月10日至16日开放“八个一批”脱贫措施标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等脱贫措施开展核实标注工作由“八个一批”行业部门牵头,各镇办具体负责,一是在省大数据平台内对未脱贫的1221贫困人口享受的各类产业帮扶措施、就业帮扶措施和兜底保障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标注;二是对建档立卡户不能稳定脱贫或有返贫风险的监测户,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并在省大数据平台中补充完善信息;三是通过省大数据平台分析,对全县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中未享受过产业、就业帮扶措施的户,由各镇办负责组织各村“四支队伍”认真研判,结合实际,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在5月底前落实相关帮扶措施,以村为单位逐人逐户建立帮扶台账,同时在省大数据平台中进行
标注并录入相关帮扶措施;四是对已确定的边缘户,由各镇办会同相关行业部门逐户研判、核实比对,建立完善帮扶台账,精准落实帮扶措施,防止边缘户致贫。
二、工作步骤
(一)建立台账(5月13日前)。“八个一批”行业部门要结合前期“三排查三清零”核查情况及建立的帮扶信息清单,指导各镇办分类建立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八个一批”帮扶措施工作台账,各镇办于5月13日17时前将台账报各相关行业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审核。
(二)数据比对(5月15日前)。“八个一批”行业部门根据各镇办上报的“八个一批”帮扶措施工作台账,要逐人逐户进行核实比对、审核确认,确保账实相符。同时将审核确认后的结果上报县脱贫办行业推进组进行备案,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系统标注(5月15日-5月16日)。由县扶贫监测中心组织各镇办按照行业部门反馈最终确认数据,在省大数据平台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等脱贫措施进行系统标注。
(四)完善信息(5月底)。各镇办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认真研判建档立卡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中未享受过产业、就业帮扶措施的户,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在5月底前落实相关帮扶措施,逐人逐户建立帮扶台账,同时在省大数据平台中进行标注并录入相关帮扶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本次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脱贫措施核实标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八个一批”行业部门、各镇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时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核实标注工作任务。
(二)认真研判,建好台账。“八个一批”行业部门、各镇办要逐人逐户研判帮扶需求,分类建立“八个一批”帮扶措施工作台账,需产业帮扶的要精准施策,把产业项目和帮扶措施落实、落细、落地见效;需就业帮扶的要达到稳岗就业的目标,对短期就岗就业对象要落实产业、就业双帮扶的措施;需兜底保障的,要做到应兜尽兜、不落一人,实现全覆盖。
(三)强化分析,完善信息。“八个一批”行业部门、各镇办要根据省大数据平台分析反馈,针对全县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中未享受过产业、就业帮扶措施的户,在5月底前完成未脱贫人口帮扶政策措施的落地清零任务,并利用省大数据平台完善到户到人措施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未脱贫人口中因死亡、就学、服役、迁出等原因要在户信息中及时修正相关信息;对服刑、长期外出失联等原因无法落实帮扶措施的要在户特殊情况说明中进行标注。
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